6日,山西省质监局公布11种消费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。灯具、 LED灯的不合格检出率分别为20%、6.5%,共计9个批次不合格。
一、灯具
本次监督抽查共涉及山西省28家生产经销企业(其中生产企业7家、经销企业21家)的35个批次产品,共涉及固定式灯具、可移式灯具、嵌入式灯具三种产品,重点对结构(走线槽)、电源连接方法、外部和内部接线截面积、防触电保护、耐热、耐燃烧防引燃、绝缘电阻和电气强度、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、谐波电流限值等9个项目进行了检验。经检验,合格28个批次,不合格7个批次(涉及省内企业生产的1个批次,省外企业生产的6个批次),不合格检出率为20%。存在的主要质量问题是结构(走线槽)、外部接线(截面积)和内部接线(截面积)、绝缘电阻和电气强度项目不合格。
外部接线(截面积)和内部接线(截面积)项目不合格的产品主要是导线过细,承载电流的能力降低,在使用时导线会发热,时间一长导线绝缘性能会大大降低,严重时会使电线烤焦,发生短路而引起着火,给使用者留下安全隐患。
分析造成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有:1.企业为了缩减成本,偷工减料,使用截面积达不到标准要求的电源软线。2. 部分企业使用价格低廉、质量低劣电子元器件进行拼装生产。3.灯具产品企业多是一些小型企业,从业门槛低,一些小企业不具备基本的生产条件,就纷纷走马上线,对标准缺乏了解或了解的不透彻,缺少必要的检测设备及检测手段,致使产品不合格。
二、LED灯
本次监督抽查共涉及山西省23家生产经销企业(其中生产企业4家、经销企业19家)的31个批次产品,共涉及LED球泡灯、LED灯管两种产品,重点对LED球泡灯(灯功率、功率因数、初始光效、颜色特征、灯头互换性、意外接触带电部件的防护、机械强度、耐热性、防火与防燃、标志项目)、LED灯管(外观、光通量、色品性能、灯功率、功率因数、标志、结构、外部接线和内部接线、防触电保护、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、绝缘电阻和电气强度、耐热、耐火和耐起痕项目)分别进行了检验。经检验,合格29个批次,不合格2个批次,不合格检出率为6.5%。存在的主要质量问题是功率因数和灯头互换性项目不合格。
功率因数是衡量电气产品效率高低的一个系数,检测的功率值与产品标称值之间的差值越小,产品的生产精度就越高。如果功率因数较低,说明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有效使用功率低,耗电耗能。
灯头互换性不合格的产品是指当灯旋入灯座时,因灯头与灯座配合不当,可能造成灯泡不能正常点亮,或者灯泡未牢固旋入就已经点亮,容易危及使用者的安全。
造成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有:一些企业为了追求利润,导致产品不合格。
抽查发现不合格产品的本地经销企业包括:山西永昌科技有限公司、万柏林区铭人灯饰经销部、万柏林区翔宇华诚照明经销部、山西银亨光电科技有限公司、万柏林区开华金鑫灯饰电器经销部、山西山姆士超市有限公司建南店、尖草坪区大明灯饰、万柏林区翔宇华诚照明经销部、万柏林区鑫精工灯饰经销部。
(来源:太原晚报)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