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亚化学工业株式会社(下称「日亚」)宣布对华硕电脑(2357)旗下日本华硕及其经销商向东京地方法院提起专利侵权诉讼,请求损害赔偿。
日亚表示,日亚请求损害赔偿的对象产品是华硕所制造、搭载白色LED闪光灯的智慧型手机ZenFone Go(ZB551KL、ZC500TG)以及ZenFone 2 Laser(ZE500KL),日亚认为此等产品上搭载的白色LED落入其日本专利第5177317号与第5610056号之权利范围。
日亚对华硕电脑公司之日本子公司ASUS JAPAN株式会社(即「日本华硕」)及其经销商SYNNEX Infotec株式会社,向东京地方法院提起专利侵权诉讼,请求损害赔偿。
日亚强调,致力于保护其拥有之专利及其他智慧财产权,对于任何侵害日亚专利之企业,将在全世界继续採取适当的措施。